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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

什么是SVHC

      根据REACH法规57条,满足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的物质,可被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 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SVHC授权候选清单      

      成员国主管机关或机构可以通过提交符合上述特性的物质卷宗,提出将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利益相关方将受邀对卷宗中的物质进行评论,讨论通过后该物质就确定为SVHC物质,即授权候选物质。

      授权物质是从授权候选物质即SVHC物质中优先选取的一些物质,被列入附件XIV(授权清单)。 供应链上的生产商、进口商或下游使用者需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向ECHA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授权后才能获得使用或投放欧盟市场的权利。目前授权清单包含59种物质。授权流程

      截止目前,SVHC清单共有223种物质,清单发布过程如下:
●2008年10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认15种物质被归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SVHC第一批清单)。
●2010年1月13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认14种物质被归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中(SVHC第二批清单)。
●2010年3月3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将丙烯酰胺列入高关注物质。
●2010年6月1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确认8种物质列入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SVHC第三批清单)。
●2010年12月1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第四批清单8种物质(SVHC第四批清单)。
●2011年6月2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第五批清单7种物质(SVHC第五批清单)。
●2011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第六批清单20种物质(SVHC第六批清单)。
●2012年6月1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七批清单13种物质(SVHC第七批清单)。
●2012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八批清单54种物质(SVHC第八批清单)。 
●2013年6月2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九批清单6种物质(SVHC第九批清单)。
●2013年12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批清单7种物质(SVHC第十批清单)。
●2014年6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一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十一批清单)。
●2014年12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二批清单6种物质(SVHC第十二批清单)。
●2015年6月1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三批清单2种物质(SVHC第十三批清单)。
●2015年12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四批清单5种物质(SVHC第十四批清单)。 
●2016年6月2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五批清单1种物质(SVHC第十五批清单)。 
●2017年1月12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六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十六批清单)。
●2017年7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七批清单1种物质(SVHC第十七批清单)。 
●2018年1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八批清单7种物质(SVHC第十八批清单)。 
●2018年6月2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十九批清单10种物质(SVHC第十九批清单)。 
●2019年1月1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二十批清单6种物质(SVHC第二十批清单)。 
●2019年7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二十一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二十一批清单)。 
●2020年1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二十二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二十二批清单)。 
●2020年6月2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二十三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二十三批清单)。 
●2021年1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二十四批清单2种物质(SVHC第二十四批清单)。 
●2021年7月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二十五批清单8种物质(SVHC第二十五批清单)。 
●2022年1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SVHC 第二十六批清单4种物质(SVHC第二十六批清单)。 

 

产品中含有SVHC时,企业需要履行责任和义务
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
企业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物质被列为授权物质的,需要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授权后才能在欧盟继续贸易和使用;
物质被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条款中的,需要满足限制的相关要求。

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时
当此物质含量≥0.1%时,企业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物质被列为授权物质的,需要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授权后才能在欧盟继续贸易和使用;
物质被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条款中的,需要满足限制的相关要求。

物品中含有SVHC时
在物品中SVHC质量百分比>0.1%时,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的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总量大于1吨/年,则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单的SVHC,满足通报条件的,必须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SVHC通报
物质被列为授权物质的,需要在日落之日前18个月提交授权申请,获得授权后才能在欧盟继续贸易和使用;
物质被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条款中的,需要满足限制的相关要求。
 
瑞旭集团SVHC符合性服务
SVHC检测/符合性评估:瑞旭集团旗下实验室可提供可靠的SVHC检测服务和限制排查检测服务,帮助您确定产品中SVHC的浓度及限制情况,同时为您量身定做SVHC符合性评估报告,以证明您的产品符合REACH法规。
SVHC通报:通过对产品中SVHC浓度进行检测,总出口量进行计算,帮助企业判断是否符合通报条件。对于满足通报条件的,瑞旭技术可为您提供SVHC通报服务。
起草安全使用指南或SDS:如果你产品中的SVHC含量>0.1%时,我们将帮您起草安全使用说明或SDS。
授权:如果产品中物质为授权物质,我们将帮您向ECHA申请授权。

      瑞旭集团提供免费的223项SVHC清单中文翻译版本,欢迎拨打瑞旭集团旗下检测公司热线4006-721-723或发邮件至info@cirs-group.com进行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