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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旭技术对话ECHA,向REACH官方传达企业声音

        6月30号,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执行主席Geert Dancet先生和国际事务部负责人Petteri Mäkelä 先生特地约见了瑞旭技术代表团工业化学品事业部熊帆总监、杨丽波经理以及瑞旭技术南京公司常晓冬副总经理。双方代表在轻松的环境中进行了长达4小时的面对面交流。
 
        会谈中,瑞旭技术就工业界提出的REACH相关问题向两位官员进行了咨询。主要涉及非欧盟贸易商在REACH中的角色定位,数据费用分摊机制,数据授权信(LOA)购买中存在的行业垄断竞争,法规监管以及英国脱欧等问题。ECHA官员非常重视这些问题,一一记录,并进行了详细的回答。
 
        针对客户实际碰到的某领头注册人因为是竞争对手的缘故而迟迟不愿意出售LOA的问题,我司代表也着重向Dancet先生进行了反映。Dancet先生建议我司把往来的邮件直接发送给他,他将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此事,尽力帮助中国企业解决这个难题。
 
        ECHA此次专程来中国访问,深刻反映了ECHA对中国市场及中国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重视。在交谈过程中,ECHA向我司询问了中国企业应对REACH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合规难点等。我司从中国企业应对REACH的推动力因素,从各行业的应对情况,从中国化工区域分布等视角对中国的REACH市场进行了说明。
 
        会谈中,我司分享了和全国各检验检疫局合作举办免费培训会,为中国企业普及法规知识的经验。ECHA对此类形式的研讨会非常赞赏,觉得意义重大。ECHA认为,中国检验检疫部门之前的REACH普法推动工作做得非常好,未来也希望中国官方各部门能继续借鉴这种模式,和中国REACH解决中心(瑞旭技术)一起开展研讨会,向中国企业及时传递法规信息,避免因为法规问题影响对欧贸易。
                                                                                                        
        此次会面,瑞旭技术不仅向ECHA传递了中国企业的声音,也对ECHA的工作理念、未来的监管计划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将有助于瑞旭技术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未来,我们将继续为国内企业提供优质REACH法规服务,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利益,为中国企业产品顺利进入欧盟市场保驾护航。
 
附FAQ


CIRS:在REACH注册下,中国企业一般会选择购买LOA方式联合递交,由于联合体或领头注册人对LOA有定价权,大部分中国企业只能被动接受,但有些LOA价格(如二氧化硅)似乎并不合理,有些也没有履行返回机制,您有什么建议?
ECHA:在REACH下有指南文件对于数据共享及分摊有详细的说明,原则上相关成员都需要遵守,目前有很多data sharing dispute,建议OR主动跟LR或联合体沟通,获得LOA价格组成及明细,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通过ECHA官网的data sharing dispute进行申诉,由ECHA介入解决,但是这是最后手段。

CIRS:由于REACH注册大多采用联合递交方式,避免不了有竞争对手共同参与注册,如何确保各方能做到公平公正的data sharing?我们遇到的情况是一个物质只有两家申报公司,在德国的公司是LR,中国的企业是membership且符合REACH注册要求,但是直接竞争对手,LR找各种理由不愿意将LOA出售给中国,导致中国企业无法按时注册,影响贸易,且德国主管部门表示不介入此事。ECHA有什么建议?
ECHA:通过协调确实无法解决的,可将相关邮件及文件记录保存,并发给ECHA,由ECHA协调处理。

CIRS:中国企业关注较多的是REACH监管,请问目前监管的状态及趋势如何?
ECHA:ECHA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做卷宗完整性审核及人工抽查,此外ECHA要做的是把各成员国主管部门及海关联动起来加大监管力度。欧盟有28个成员国,这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然ECHA已经着手开展相关工作。2019年ECHA会针对监管开展一个pilot program,细节后续会透露。

CIRS:英国即将脱欧,这对于在英国的OR会有什么影响?
ECHA:有一点可以确认,脱欧以后在英国的企业将不能继续担任REACH下的OR。英国的OR如何转出等细节问题ECHA也会跟利益相关方商讨后确定。

CIRS:在REACH法规的应对层面,ECHA对于中国企业有何建议?
ECHA:给中国企业有三点建议:1.了解REACH法规责任和义务,离注册最后一个截止期已经很近了,如不能及时完成注册产品,产品将不能进入欧盟市场。2.ECHA鼓励欧盟以外企业向欧盟出口环境友好性或无危害类产品,此类产品在欧盟流通门槛及风险会相对较低。3.ECHA鼓励产品研发,对于工艺开发类或研发类物质,企业可通过PPORD等降低数据要求的方式完成注册后将产品出口至欧盟。

CIRS:为了更好帮助中国企业完成REACH合规,ECHA对于CIRS有何建议?
ECHA:给CIRS有三点建议:1.跟中国主管部门更好的配合,协助主管部门指导中国企业。2.对REACH法规需要深度了解并密切关注ECHA发布的REACH动态,如注册要求、指南文件更新等。3.积极向ECHA反馈REACH法规中各类问题,如新的REACH-IT系统,并提出合理化建议。CIRS是代表了众多中国企业的OR,任重道远,ECHA也非常愿意配合CIRS帮助为中国企业完成合规。


瑞旭技术代表团和ECHA官员合影


交流现场